我区严查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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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赵晓一
7月29日,我区召开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7月23日至8月31日,我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对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根据要求,领导干部将首先进行自纠自查。
□范围
全区领导干部均在治理范围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从7月23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治理范围包括我区区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副科级以上干部,街道办事处班子成员及基层站所负责人,以及2011年7月1日之后离职或退休的领导干部。而领导干部亲属则包括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等。
□内容
治理干部收红包和亲属违规经商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分为领导干部收红包礼金问题和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两项内容。领导干部收红包礼金问题的治理重点是针对2011年7月1日以来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及其他有价证券的情况。而违规经商办企业则包括亲属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亲属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情况。
□重点
重点核查各单位“一把手”
根据要求,全区领导干部将首先进行自查自纠,对收受的红包礼金和购物卡等有价证券通过上交单位或廉政账户等方式予以清退,并分别填写《个人承诺书》和《领导干部亲属从业情况登记表》等。
记者获悉,随后,我区纪检监察机关将对领导干部的自查自纠情况,建立台账,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凡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整改的,可依纪依规免予处分或者减轻处分;拒绝整改的,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从重处理。专项治理后,仍然顶风违纪,违规经商办企业、收送红包礼金的,一经查实,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种方式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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